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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弘国际广场二次公示简本

  • 2014-04-17
  • 12166


金基不动产(郑州)有限公司
正弘国际广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次公示简本)





 

 

 






建设单位:金基不动产(郑州)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



第一章 总论


1.1前言
    郑州是一座商贸城市,是国务院确定的3个商贸中心试点城市之一,拥有一大批高档次、多功能的大型商贸设施,是我国重要的交通枢纽,京广、陇海铁路在此交会。《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确定了城市的定位和发展目标:到2020年,郑州将成为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重要的商贸城市和枢纽城市,建成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中心、现代农业示范区。
    在此背景下,金基不动产(郑州)有限公司在东风路南、花园路西建设正弘国际广场项目,拟建设总建筑面积380000m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本项目属“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受金基不动产(郑州)有限公司委托,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现行的产业政策。
项目已在郑州市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进行备案,项目编号:豫郑金水服【2013】00099;该项目用地分两个地块取得了土地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编号分别为:豫省直国用(2007)第0009号(东风路南、花园路西地块);豫省直国用(2007)第0010号(花园路西、金基路北地块), 地类(用途)为综合用地;两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分别为:(2006)郑城规规管许字(0315)号(东风路南、花园路西地块)和(2006)郑城规规管许字(0316)号。
    本次评价在现场调查与监测、资料收集分析、类比调查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特点、性质、建设规模、建设进度和环境状况,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规定,本着“科学、公正、客观、严谨”的态度,编制完成《金基不动产(郑州)有限公司正弘国际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评价对象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对象为金基不动产(郑州)有限公司正弘国际广场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写字楼、商业用房。项目内商业用房进驻大型超市、餐饮、酒店、娱乐等行业均不在此次评价范围内,入住时需单独办理环保手续。
1.3工程建设特点及环境特征
1.3.1项目所在地环境特点
    (1)本项目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南、花园路西,项目主要建设写字楼及商业用房。
    (2)项目东侧为花园路,花园路为城市主干道。本项目东侧为交通银行办公楼、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
    (3)项目西侧科新路为城市支路,科新路西侧为正弘商业广场建设项目和蓝堡湾一期住宅。项目南侧和西南侧均为施工工地。
    (4)项目北侧东风路为城市主干路,东风路北有郑州市金水区民政局、环保局等办公楼,金水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河南电子商会办公楼,郑州市金水区国土局,郑州市金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项目北侧110m为东风渠。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周边以居住、办公、商业为主,无工业污染源。
    (5)本项目位于郑州市,属于SO2控制区。
1.3.2工程特点
    本工程属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具有以下工程特点:
    (1)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现行的产业政策。
    (2)本项目位于郑州市建成区,周边配备有各种市政配套设施:给水由科新路市政供水管网供给,污水经项目内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道排入东风路、科源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处理;固体废物日产日清;项目供暖由市政热力管网供给,项目内不设置燃煤锅炉。
    (3)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扬尘、施工废水及建筑垃圾、施工渣土、施工时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等;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设备噪声和固体废物。
    (4)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用地现状为蓝堡湾售楼部,将在本项目建设之前拆除。
1.4环境保护目标
    拟建项目在实现水、气、声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须做好如下周边环境敏感点的保护,具体保护目标见表1-1:



第二章 项目概况

2.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正弘国际广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金基不动产(郑州)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
    立项性质:备案制
    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南、花园路西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写字楼、商业用房及地下车库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1。

2.3项目投资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300000万元,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2.4建设周期
    本项目于2014年10月开工建设,预计于2017年3月结束。
2.5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项目总平面布置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2。

 

第三章 环境质量现状


3.1环境空气
    评价区域内2012年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值中SO2和NO2的常规监测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整体空气质量较好,主要污染物因子为PM10,主要原因受西北风沙影响较重,风沙天气导致PM10污染加重。
3.2地表水
    评价区域内贾鲁河中牟陈桥断面河流水体已受到污染,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功能规划的要求。
3.3地下水
    本项目所在区域内各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现状较好。
3.4声环境
    项目北边界、东边界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昼夜标准要求。西、南边界声环境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昼间标准要求。


第四章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施工期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场地扬尘,其次为施工废水、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4.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是短期与局部的,施工完成后就会消失。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进行土石方施工、房屋建造等,本次评价主要就土方挖掘、房屋建造等施工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
    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任何抑尘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扬尘对周边200m范围内的区域有一定影响。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一定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减少扬尘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减小施工扬尘影响的关键在于施工现场的管理,为进一步减少施工扬尘污染,建设单位应按照《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与《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3】18号)的规定和要求,在施工中采取以下措施: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2)经现场勘察,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已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或围墙,主干道围挡高度2.5米,次干道围挡高度2米。围挡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主体建筑外侧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4)施工现场保持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已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施工现场围挡外地面,也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5)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确保出场运输车辆清洗率达到100%。
    (6)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7)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8)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9)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10)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清扫前应洒水,避免扬尘污染。每天洒水1-2次,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
    (11)、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12)、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周边1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对于影响范围大的工程,可视情况扩大施工单位的保洁责任。
    (13)、城区管线工程施工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顶管式施工工艺,以避免大面积破损路面,减少扬尘、垃圾。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用地现状已设置有围墙,施工期间应注意维护。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执行上述扬尘控制措施,只要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这些措施,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在施工过程中建设方应及时统计核实挖填方量、散装物料的装卸量、堆放量以及堆放时长,按照相关要求主动向环境管理部门进行扬尘排污申报。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4.2施工机械、车辆尾气的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燃油机械设备较多,且一般采用柴油作为动力。燃柴油的大型施工运输车辆如自卸车、载重汽车等尾气排放量及污染物含量均较燃用汽油车辆高,作业时会产生一些废气,其中主要污染物为NOx、SO2和CO。这些酸性气体的排放将影响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增加酸雨发生的概率,并影响周围植物的生长。
    因此,施工期应安排专人负责施工区的机械设备以及车辆的管理,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及检修工作,保持设备运营状态良好,尽量减少设备产生的废气量。施工期机械设备及车辆排放废气量相对较小,且只在设备运营期间产生,废气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其对环境的长期影响相对较小。
4.3施工期废水影响预测与分析
    项目施工期生产用水主要是场地洒扫抑尘和混凝土养护等施工废水和建筑废水。施工场地内雨水、施工废水以及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澄清处理后回用。
    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漱用水和冲厕废水,排放量1036.8 m3(1.92m3/d),经项目区地埋临时污水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建筑废水产生量较小,均就地泼洒抑尘,不会对东风渠水质造成影响。因此,评价认为该项目建设对项目区域地表水体影响不大。
4.4施工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
    在施工噪声中,对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机械噪声。当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各台设备的噪声会产生叠加,叠加后的噪声比单台设备增加约3~8dB(A),一般不会超过10dB(A)。这些机械运行时在距声源1m处的噪声值在80~100dB(A)左右。施工期噪声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并具流动性、源强高等特征,因此在考虑本项目噪声源对环境的影响时,仅考虑点声源到不同距离处经距离衰减后的噪声。
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点与敏感点的距离和施工时间,距离越近,产生影响也就越大。项目周边主要的环境敏感点为东风路北侧的金水区民政局、环保局等办公楼,金水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和河南电子商会办公楼,金水区国土局,金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项目西侧蓝堡湾一期住宅楼,项目东侧交通银行、河南省工商局等;项目施工场地现状四周已设置围墙,施工期应在此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居住区和区域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间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应注重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严格遵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时限规定,防止噪声影响周围环境和人们的正常生活。
    (1)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震机座,降低噪声;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
    (2)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场地内固定噪声源(如钢材、木材加工房等)应尽量设置在地块南侧空旷区,同时应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首先,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同时,高噪声设备应安排在日间施工,严禁12:00~14:00和夜间22:00~ 06:00及中、高考期间施工;需要连续作业的施工项目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应夜间施工手续,并对周围居民进行公告。
    (4)合理规划运输路线,进出场地时应限速禁鸣;定期对运输车辆维修、养护。
    (5)加强施工管网,降低人为噪音,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少用哨子、钟、笛等指挥作业,而代以现代化设备。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经类比分析,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期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4.5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与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部分渣土回填于项目区内,剩余渣土在项目区内临时堆放时应加盖毡布,防止渣土飞扬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并积极联系附近需要渣土的施工工地,及时将多余渣土外售;
    应尽量回收有用建筑垃圾作为填方或者筑路等使用,不能利用的部分需办理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并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不利影响。
4.6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随着施工场地开挖、填方,原有表土层受到破坏,土壤松动,挖填方过程中形成的堆土若不能及时清理,遇到降雨冲刷,易发生水土流失。
    本项目建设施工中的土石方挖填,使土地结构更为疏松,如果恰逢暴雨期,则将使局部区域水土流失量加大,随着施工后区内绿化及道路硬化等工作,可大大降低工程雨水漫流造成的土壤侵蚀。
    为避免水土流失对项目区及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需采取必要的生态保持措施,具体如下:
    ①施工中裸露的地面应在开挖前做好施工围堰,做到分级开挖,分级防护;
    ②土方填筑时应边上料边碾压,不让疏松土料搁置,土方填筑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衬砌或草皮护坡,不让裸露面暴露久置;
    ③临时渣土堆放应做好防护工程,并由专业清运部门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
    ④加强对取、弃土(渣)场、管道开挖铺设的管理,合理调配土石方,尽量减少土地占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恢复措施,确保项目建成后的生态环境能够尽快得到恢复和改善。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的水土流失将大大减小,且水土流失多发生在施工前期,随着施工期的进展,水土流失现象将大大减小,其影响也将逐渐减弱。



第五章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5.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建设写字楼和商业,供暖制冷采用中央空调解决,项目内无燃煤锅炉。项目运营后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地下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
    本项目地下停车位2068个,项目地下停车场为3层,层高分别为4.8米、4.8米、6.6米,总建筑面积106000m2。地下车库安装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风机75个,每个排风量为30000m3/h,每小时换气6次,共设置75个竖排风井,分别设置在商业街采光顶上,距地面49.4m,高于人体呼吸带,且利于气体扩散。
    综上所述,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5.2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结果,废水排放量约为212520.00m3/a,单日最大排水量为672.00m3。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通过小区内部污水管道,排入东风路、科源路市政污水管网。
    根据项目周边市政管网走向以及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本项目位于马头岗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东风路、科源路市政配套的污水管网,进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贾鲁河。
    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污水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5.3声环境影响分析
    运营期噪声来源主要为项目内生活加压水泵、车库通风设备的设备噪声、中央空调及冷却塔噪声、商铺社会噪声等。
5.3.1项目区内的噪声影响分析
    设备噪声主要为高层二次供水加压泵、热交换站及地下停车场通风机的噪声和中央空调冷却塔噪声,加压泵、水泵的配套电机噪声源强在70~80dB(A)之间,通过基础减振、柔性连接、设置隔声间等措施后可以降噪20~30dB(A),且换热站和生活加压水泵设置在地下室的设备间内,经墙壁隔声及空气衰减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对周围居民和办公场所的正常生活基本无影响。中央空调冷却塔设置在项目内靠近花园路一侧,设置隔声罩对其进行隔声。
    项目所有噪声设备均采取合理安置和降噪处理,经过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后及距离衰减后,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对居民影响很小。
社会噪声主要为临街商铺等流动人员产生的噪声,物业管理及其他管理部门应加大对项目内外社会生活噪声源管理力度,规范临街商铺营业时间等,控制社会噪声源的产生并降低其源强,将社会噪声对项目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运营期在加强管理和采取降噪措施的基础上,内部设备噪声以及社会生活噪声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对外界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5.3.2外界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
    项目北侧为东风路和东侧花园路均为城市主干道,车流量较大,对项目内写字楼噪声影响较大。因本项目1-8层均为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位于9层以上,位置较高,且项目内均安装双层隔声窗,故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影响较小。
5.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经物业管理部门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区内垃圾日产日清,运营期间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所在区域主要为城市生态系统,项目用地现状为蓝堡湾售楼部,将在项目开工以前进行拆除。本项目所在地块规划为综合用地。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影响到项目所在地区的生态系统功能。



第六章 环保治理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本次评价中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在结合当地环境保护目标、环境现状以及本项目的产污特点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出具有合理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污染防治措施。实现运营期各种污染物的达标排放,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和环境规划的要求。
    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将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针对各污染物特点,评价提出相应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管理制度,以实现气、水、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的合理、安全处置。
6.1废气的污染控制措施
6.1.1施工期废气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应加强管理,严格执行《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中关于新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1、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主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洒废弃物。
    4、施工现场应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他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5、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并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有条件的工地应在出入口设置固定式车辆自动清洗设备。
    6、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7、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8、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9、渣土及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或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跑仍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10、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清扫前应洒水,避免扬尘污染。每天洒水1-2次,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
    11、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12、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周边1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对于影响范围大的工程,可视情况扩大施工单位的保洁责任。
    13、城区管线工程施工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顶管式施工工艺,以避免大面积破损路面,减少扬尘、垃圾。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方应及时统计核实挖填方量、散装物料的装卸量、堆放量以及堆放时长,按照相关要求主动向环境管理部门进行扬尘排污申报。
    综上,项目施工扬尘对周围敏感目标有一定的影响,但这些影响是暂时的,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方应及时统计核实挖填方量、散装物料的装卸量、堆放量以及堆放时长,按照相关要求主动向环境管理部门进行扬尘排污申报。
6.1.2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建设写字楼和商业用房,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地下停车场设独立送、排风系统,车库废气均通过高49.4m竖排风井排放,高于人群呼吸带,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6.2水污染控制措施
6.2.1施工期污水控制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的生产用水主要为路面、土地喷洒抑尘用水等,目前场地内主要道路均采用砼硬化路面,场地四周敷设排水沟(管),并修建临时沉淀池,含SS的雨水以及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
    施工工人不在场地内食宿,场地内水冲式厕所废水定期抽运,日常洗漱废水和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处理后回用。
    另外,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和周围环境或淹没市政设施;施工现场要做到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场内要设置连续的排水系统,合理组织排水;产生的施工废水必须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
6.2.2运营期污水控制措施
    项目区内共设置4座化粪池,总处理能力为800m3/d,南北两侧各2个200 m3/座的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东风路、科源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贾鲁河。
    马头岗污水处理厂的现状处理能力为30万吨/日,且目前正在筹建二期工程,二期工程的处理能力为30万吨/日,目前二期工程正在征地阶段。其服务范围大致是金水路以北、京广铁路、江山路以东、中州大道以西、大河路以南区域以及龙湖北区西部区域,总服务面积约124平方公里。其中老城区40平方公里,北部片区28平方公里,惠济片区37平方公里,龙湖北区19平方公里。同时还承担了毛庄镇、花园口镇、柳林镇等近郊区的污水排放任务。
    本项目排放生活污水量为672.00 m3/d,仅占其处理能力的很小比例,且位于其现状收水范围内,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完全可以接纳本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
    综上,运营期生活废水得到合理处置,对水环境无影响,处置措施可行。
6.3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6.3.1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
    目前项目主体建筑已完工,场地内大型施工机械较少,但在后期土地平整及围挡拆除时将会有多种施工机械进场,为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评价建议建设单位与施工方在后期施工时,采取以下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设备工作时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以降低噪声;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
    (2)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首先,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同时,高噪声设备应安排在日间施工,严禁12:00~14:00和夜间22:00~ 06:00及中、高考期间施工;如需夜间施工要到相关部门办理夜间施工手续;并对周围居民进行公告,避免施工噪声扰民。
    (4)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学校和居民区;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进出场地时应限速禁鸣;定期对运输车辆维修、养护。
    (5)加强施工管理,降低人为噪音,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少用哨子、钟、笛等指挥作业,而代以现代化设备。
6.3.2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
    项目运营后噪声来源主要为生活用水泵、换热站、中央空调等设备噪声和商业活动噪声等。主要高噪声设备经过机房、地下室的隔声和衰减后,对项目边界声环境基本无影响。各固定噪声源穿越墙壁时,与墙壁接触间包橡胶垫,以减轻振动影响。则振动不会对写字楼及周边居民、周围办公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内建筑的窗户均安装隔声窗,物业管理部门应对商业部门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其商业操作及营业时间等降低噪声源强。
    综上,本项目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6.4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
6.4.1施工期固废控制措施
    施工期间会产生渣土、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应尽量回收有用建筑垃圾和作为填方使用,不能利用的部分需办理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并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建筑垃圾需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向所在地的区市政管理局申报产生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和处置方案,并领取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和双向登记卡,并签订责任书。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清运车辆采用封闭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6.4.2运营期固废处理措施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写字楼及商业产生的生活垃圾,在项目内合理布置垃圾箱,统一由当地的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6.5生态保护措施
6.5.1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为避免施工期水土流失对项目区及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需采取必要的生态保持措施,具体如下:
    ①施工中裸露的地面应在开挖前做好施工围堰,做到分级开挖,分级防护;
    ②土方填筑时应边上料边碾压,不让疏松土料搁置,土方填筑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衬砌或草皮护坡,不让裸露面暴露久置;
    ③临时渣土堆放应做好防护工程,并由专业清运部门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
    ④加强对取、弃土(渣)场、管道开挖铺设的管理,合理调配土石方,尽量减少土地占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恢复措施,确保项目建成后的生态环境能够尽快得到恢复和改善。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的水土流失将大大减小,且水土流失多发生在施工前期,目前项目已进入施工后期,随着施工期的进展,水土流失现象将大大减小,其影响也将逐渐减弱。
6.5.2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建成后绿化面积共计5498.38m2,占总面积的15.1%,在绿化植物品种上,以适合郑州市种植的高大树木、花卉为主,乔、灌、草、观赏性花卉相结合的方式,形成点、面结合,立体发展,有效改善区域环境,促进区域生态的可持续性发展。

第七章 总量控制


    本项目涉及的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
    依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212520.00m3/a(672.00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项目内污水管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贾鲁河。本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经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地表水体的COD总量为10.6260t/a,氨氮排放总量为1.0626t/a。


第八章 选址可行性分析


8.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南,花园路西;主要建设写字楼、商业和地下车库,属于房地产建设项目。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现行的产业政策。
    郑州市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豫郑金水服【2013】00099,同意项目建设。
8.2项目用地性质相符性分析
    该项目用地分两个地块取得了土地证。土地证编号分别为:豫省直国用(2007)第0009号(东风路南、花园路西地块);豫省直国用(2007)第0010号(花园路西、金基路北地块),地类(用途)为综合用地。
8.3规划相符性分析
    两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分别为:(2006)郑城规规管许字(0315)号(东风路南、花园路西地块)和(2006)郑城规规管许字(0316)号,该地块规划为商业办公用地,本项目主要建设写字楼和商业用房,符合规划。
8.4与周边环境协调性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南、花园路西,项目所在地周围以办公、商业、居住为主,交通便利,周边无工业污染源,环境质量较好。


第九章 结论


    金基不动产(郑州)有限公司建设的正弘国际广场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该项目的建设将加快郑州市金水区建设的步伐,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金水区的经济发展。项目所在地区交通便利,选址可行,项目运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区域公众积极支持项目建设。
    综上,评价认为工程建设在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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